5G 的特性使其連結的不僅是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也連結不同領域的產業,催生更多元的垂直整合應用,也預期創造出高產值的智慧應用服務。在前幾代的行動網路中,網路是使用完全整合的基地台進行部署,其中無線電、硬體和軟體是由單一製造商提供,如同封閉性專有解決方案;現今,產業界正在努力制定標準和技術規範,以定義無線電、硬體和軟體之間的開放介面,以便可以使用多個供應商來共同建構網路。符合 3GPP R16 標準,從網路核心 (5GC) 到接取網路 (Access Network) 的完整開放式平台,將是開源與共創開發的機遇。
網路通訊技術快速發展歷經世代更迭,下世代 5G 網路技術結合人工智慧AI、物聯網等智慧科技發展,讓更多創新應用的構想轉化為具體的商業模式,改變當前的產業生態及生活方式。在後匯流時代,5G 帶動 ICT 整合更智慧的連結,並協助產業建構生態系統,結合 multi-stakeholders,成為未來服務提供者;5G 的特性使其連結的不僅是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也連結不同領域的產業,催生更多元的垂直整合應用,也預期創造出高產值的智慧應用服務;5G 的產業機會亦將涵蓋半導體、通訊設備、電信網路、終端裝置及應用服務等領域,以及價值鏈高價值部分進行創新與投資。未來智慧顯示、智慧醫療、智慧交通、智慧製造、無人載具、AR/VR/XR、各式各樣應用服務等,都將是藍海契機。
從目前 5G 技術架構來看,全球電信業者目前多優先採用非獨立組網(Non-Standalone,NSA)架構建置,雖然架設 5G 基地台,但用的還是 4G 核心網路,後續再視市場發展,轉換為獨立組網(Standalone,SA)模式真正採用 5G 核心網路,提供更全面的 5G 服務。在前幾代的行動網路中,網路是使用完全整合的基地台進行部署,其中無線電、硬體和軟體是由單一製造商提供,如同封閉性專有解決方案;現今,產業界正在努力制定標準和技術規範,以定義無線電、硬體和軟體之間的開放介面,以便可以使用多個供應商來共同建構網路,除可使市場更具競爭性,並使網路運營商擁有更好的網路管理能力,同時靈活運用多個供應商的創新技術,以最新技術升級其基礎架構。
從安全和性能的角度來看,供應商選擇與彈性是下一代網路部署時必要的考量,通過促進標準化和開發開放介面的政策,可以確保不同廠商間的相互操作性和安全性,並有可能降低新的創新者進入市場的障礙。5G 將是一張網絡滿足多樣化業務需求,採用通用硬體,實現網絡功能軟體化和基於差異化業務的資源安排。符合 3GPP R16 標準,從網路核心 (5GC) 到接取網路 (Access Network) 的完整開放式平台,將是開源與共創開發的機遇。
About Nicole T. I. Chan
- 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 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 副理事長
- 國際域名組織DotAsia 董事
- 律師/ 產業顧問
詹婷怡為產業顧問與執業律師,擁有相當豐富的跨領域學經歷,歷任產官學研重要職務,從法律、科技、與創意領域等領域,參與數位整備、創新創業、寛頻建設、區域創新、匯流融合等工作:特別是 2016~2019 擔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以其多年豐厚經驗主導我國後匯流時代發展藍圖、推動電信管理法與數位通訊傳播法及相關法規、5G 與 IoT 物聯網政策制定、影視平台及上下游產業生態系統建構、網路治理與資安政策推動等,兼具第一線的產業與政策制定經驗。
自 1992 年從事律師工作起,詹婷怡即致力並專長於智慧財產權法、網路法律、科技法律、及數位匯流法律與產業政策分析領域,並參與台灣電信自由化與數位匯流發展進程。她是智財法及科技法律的先驅與產業發展策略專家 ;在執業律師多年並出國攻讀碩士學位回國後,投入台灣第一波電信自由化歷程及初期網際網路及電子商務法制發展,隨後並轉入產業界任職;擔任資策會主任秘書期間,參與台灣資訊化社會及資通訊產業發展推動與發展工作,並曾擔任經濟部南港軟體育成中心主任、文建會文創產業專案辦公室主任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中影管理顧問總經理。
詹婷怡在 2008 年至 2010 年擔任南港軟體育成中心主任與文創產業專案辦公室主任期間,帶領新創產業團隊並促成加速器與媒合機制發展,同時負責規劃我國文創產業發展藍圖,包括法規、投融資機制、文創院等配套;在 2013 年至 2016 年擔任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期間,擔任多項政府前瞻科技相關政策法制計畫主持人,適逢物聯網、人工智慧、個資保護、資料經濟、科技金融、匯流融合等資通訊技術高速推進,以其產業經驗帶領科法所成為政府科技法律重要智庫,並促成 vTaiwan 線上法規討論平台的建立。
詹婷怡也曾投入電影產業影視製作,擔任監製與製片,參與多部電影製作與資金籌措管理,包括《父後七日》、《龍飛鳳舞》、《進擊之路》、《賽德克.巴萊》及《阿莉芙》等。
她擁有國立政治大 EMBA 學位、英國倫敦大學智慧財產法學碩士及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學位。目前並為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副理事長、國際域名組織 DotAsia 董事、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會策顧問、台灣協作暨共享經濟協會顧問、台灣觀光地方創生協會顧問、心盛管理顧問(股)董事長、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行政管理碩士學程兼任教授等職。